瞭解真相才是對歷史負責,看看現今台灣的官場現形記!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憲法學者許慶雄︰「監聽立院 民主社會絕不能容忍。」





特偵組濫權監聽國會,重創憲政體制,知名憲法學者、淡江大學國際學院教授許慶雄2012年9月28日 表示,國會不可能是犯罪主體,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總機,明顯濫權違法,民主社會絕不能容忍;台灣雖然從戒嚴走向民主,但包括檢察總長在內,還有大量司法人員不具備現代民主法治素養,需要「再教育」,否則台灣離真正的民主國家還很遙遠。

國會殿堂上演「竊聽風暴」,許慶雄受訪表示,監聽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通訊秘密自由」,對言論自由是無形的打壓,當人民隨時處在被監聽的恐懼中,連說話都會有心理壓力,還有誰敢批評政府、指責政府違法失職?

這是民主法治社會的底線,日本曾發生共產黨主席被監聽的案例,當時批准監聽的檢察官和法官,都被判處重刑且革職。


國會不會犯罪 不能成監聽對象

許慶雄質疑,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等於是以整個國會為主體進行監聽,「國會」並不會犯罪,怎麼會成為監聽的對象?

在國外,只有綁架案或立即明顯的生命危險,檢察官才可以聲請合法監聽,台灣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已經過度寬鬆,特偵組還利用關聯性「一案聽到飽」,完全無視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他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人民只要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可能性」,檢察官就可以聲請監聽,三年以上的罪名多如牛毛,「可能性」更是抽象的概念,這種規定「有跟沒有一樣」,國會當年不明就裡通過這種惡法,如今自食惡果,應該重新修法。

許慶雄感慨,最令他驚訝的是,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竟然還敢公開講,明明刑事案件還在偵辦中,黃居然可以毫不掩飾、堂堂正正說他去向總統報告,「簡直像法律只能管一般人民、管不到他,所以他可以不用怕法律」;殺人犯如果公開自白,卻不用負任何責任,社會對犯罪還會有警戒心和畏懼感嗎?這種檢察總長,社會怎麼能容忍?這已經不是道歉可以解決的問題。

許慶雄沉痛指出,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甚至開記者會公布監聽資料,已經很嚴重了,總統竟毫不猶豫接受,還主動打電話去「關心」媒體;總統、檢察總長連基礎的法律常識都不懂,台灣怎敢侈言自己是民主國家?

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多面馬英九:溫良恭儉讓?暴走少年+恥辱的代名詞!


多面馬英九:溫良恭儉讓?暴走少年+恥辱的代名詞!     董恆秀 


一個總統每天都在製造緊張,讓人民無法安心生活,到底一個頂多當到科長的料的人,如何一路騙到當總統?

如果從溫良恭儉讓這個假面來看,他應該從小就懂得取悅別人,賺取舒適的生存,而不斷地變換各種面目取悅別人,最後則不知那個面目是自己。

沒有主體性,就無法從別人角度思考,無法推己及人,也因此無法有同理心。

同時因為長相「斯文」,體型不錯,在第一印象上取得優勢,所以取悅別人獲得別人好感與讚許的同時,自己也感覺良好。

別人喜愛,自己也感覺良好,兩相加乘無往不利,在累積相當資源後,也讓他越來越認定自己是溫良功儉讓典型儒家道德傳承者的形象。

這樣一個缺乏主體性,但具形象號召力的人,加上媒體撲天蓋地行銷,讓他儼然是天使下凡的天之驕子。

如此這般化朽木為「神奇」,造就一個只有包裝沒有自己、所有利益都該屬於他的天之驕子,這樣完美形象的擁有構築了一道將他與外界隔離的牆,讓他無法感知民眾生活的現實,變得麻木不仁。

其無法感知民眾生活的現實,一副麻木不仁,明顯表現在以下對災民講的經典馬語錄:

對全家投票給他的災民說:「我不知道你要見我,這不是見到了嗎?」
 

對遭土石活埋獲救的小朋友說:「你可以憋氣2分鐘。」
對原住民說:「我把你們當人看,我要好好把你們教育。」

最近關於水災講了:「捷運車站扮演了滯洪池的角色。」

還有讓人錯愕地要求全場為遭到菲律賓射殺的洪石成默哀10秒,唸出「1、2、3、4、5、6、7、8、9、10」,然後說:「謝謝大家,請坐。」

漢娜‧鄂蘭在《耶路撒冷大審艾希曼:邪惡的平庸性紀實》一書中說:「與現實隔閡、麻木不仁,是引發災難和浩劫的原兇。」

而一個空洞握有權力的人,通常善於以粗糙的抽象化遮掩是非,依賴口號與會引發他體內某種無法改變的機制的指令行事,比如其父耳提面命的統一大業與自己的歷史地位。

完美包裝的內容卻是中心價值鬆懶,與獨裁當權者吭瀣一氣,反民主又從民主裡獲取暴利,自私又充滿算計的自戀者。

從未站在民主這一邊的人,當然就表現出留美時當職業學生,打小報告陷害無辜台灣留學生;任法務部長時,反對總統直選,反對廢除刑法一百條;當台北市長時,積欠數百億健保費,輸了官司不認帳,由人民買單;總統就任不久,將前總統關進黑獄,黑手深入司法,派任能貫徹其意志的法官、干涉判決。

反民主者無法面對民主,因為其反民主的罪行成為他認知的現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同時形成一個小圈圈,待在這個小圈圈內,就能有效與外界抗衡。而這樣的自戀者,只要一回想自己的完美,就能放心自認沒有自欺欺人。

其實若只有形象沒有實力,也就是沒有足夠的子彈,要遂行濫權並非易事。其厲害的地方是當了國民黨主席又能掌握黨庫,能掌握黨庫的黨主席才有實權。選舉佈樁、綁樁、各種廣告開銷都要錢,他錢一灑,受關愛當選的立委就成了貫徹其意志的表決部隊。當然錢的用途不陷於選舉。

對這個人一路分析下來,很明顯地可以看出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容不下別人與之鼎足而立,誰對他造成威脅必除之而後快。

他精明狠毒到笨。

笨有兩種:一種是聰明上的笨,這種笨可以救藥;一種是智慧上的笨,也就是沒有慧根,這就很難救藥。他是屬於後者。這可以說明此次九月政爭他從溫良功儉讓的形象變臉為暴走少年,接著成了恥辱的代名詞。

我們看他上演跑到第一線開記者會,指稱王金平涉嫌關說司法案件,強悍要求撤銷國會議長黨籍,一副痛心疾首狀說,這是「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

不過依據的證據是特偵組違法竊聽國會議長與反對黨總召集人電話,檢察總長違法的密告,此舉不僅踐踏台灣民主所繫的憲法,也貽笑國際社會。

追殺同黨同志殺紅眼的殘酷赤裸裸呈現在國人面前,意外讓不可能聯手的藍綠沸騰共怒。

機關算盡的馬英九,果然要到9.2%支持率的應九!

邪惡平庸性踐踏憲法體制,颱風夜不顧民生與檢察總長密謀,趁王出國嫁女重砲討伐王。

未審即鍘王黨籍欲兩天內斷立院龍頭,數天內大風大暴僅為王被意外監聽到涉關說,淋漓盡致地發揮無智無慧平庸的邪惡,成為利用黨紀毀憲、特權竊聽的暴走總統,成為台灣水門案主角還憤憤有辭!

這是民主的恥辱,如果王金平竟然自辭或被拔掉得逞,民主殿堂崩塌名存實亡,獨裁豎起,台灣也就與中國齊步了。


號稱無能平庸也罷,轉成邪惡暴戾,成為民主嚴重的負擔與負債,這是鄂蘭「邪惡的平庸」在台灣的紀實,馬英九正在搖晃兩千三百萬人的民主生活!


長著娃娃臉的蔣介石



長著娃娃臉的蔣介石     李知了

「長著娃娃臉的蔣介石」,是加拿大籍台北市榮譽市民史康迪對馬英九的形容。

史康迪說:「馬英九是你們的敵人,是台灣文化的敵人。」

馬英九自喻是蔣經國的接班人,不過,史康迪才是對的,馬英九是長著娃娃臉的蔣介石。

1990
年代初期,當民主化浪潮席捲台灣時,馬英九反總統直選、反廢除刑法一百條的思想犯罪條文。

2000年代初期,人民呼籲制訂公投法時,馬英九說搞公投就像中國在搞文革。

如此的獨君,當然最討厭媒體批評他,無怪乎,黎智英會在2010年投書美國華爾街日報,批評馬英九正在加緊控制台灣媒體。

馬英九為何像蔣介石?

為了一直當總統,蔣介石搞了戒嚴時期臨時條款,讓自己可以一直續任總統。

白色恐怖時期,蔣介石時常對於許多判決案件「加註」,案件當事人就因此變成被槍決或是多關了幾年。

白色恐怖時期,蔣介石也時常炮製政治事件,將那些威脅蔣權力的人羅織罪名;孫立人案是最具體的例子。

馬英九在當總統前如何違法亂紀?

信手拈來就有兩個著名的例子。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積欠數百億健保費,官司輸了也不還;最後竟然變成馬總統編預算,全民買單幫馬市長還債。

2006
年,馬英九因為特支費案遭到檢調偵辦,馬英九卻向司法檢調嗆聲:「四年風水輪流轉」。

馬英九在2008年就任以來,是不是也發生很多類似蔣介石會幹的事?

為了繼續幹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還引美國法律來說明自己可以繼續參選黨主席。

2008
12月,法官周占春未羈押陳水扁遭到撤換,改派任引「宋代公使錢」、創「大水庫理論」判決馬英九特支費無罪的蔡守訓,順利將陳水扁羈押。

2010
11月,法官在二次金改案一審中,以陳水扁「不具實質影響力」判決無罪。

馬英九在此判決後開金口:「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

於是,201110月二次金改案二審,法官改指陳水扁「有實質影響力」判決有罪。

現在,特偵組違法監聽,檢察總長也違法向馬英九報告。

馬英九更將違法且不知真實度的報告,拿來鬥爭王金平,欲將王金平從國會議長一職拔下。

911日中國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開會前,馬英九召開記者會公開聲明至少要「撤銷王金平的黨籍」,果然,考紀會很聽話。

一個狀況不明的「關說」疑雲,撤銷了王金平黨籍;然而,今年4月,因為涉貪被羈押的馬英九愛將辦公室主任賴素如,卻只是「停止黨權」而已。

諸位看官,發現這箇中的趣味了嗎?

「順我者生、逆我者亡」,這就是獨裁者的統治手段。

馬英九自擔任總統以來的一連串統治手腕,是不是很像蔣介石的統治手法?

只不過,馬英九執行「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獨裁政治時,是披著民主的外衣。

過去,蔣介石面對「共匪」時,打仗屢戰屢敗,最後逃到台灣。今日,馬英九面對「共匪」時,談判屢談屢輸,都快輸掉台灣了。

總而言之,在不同的年代,兩者相似度卻是極高;馬英九是長著娃娃臉的蔣介石,但本質還是蔣介石。

可切換總統制──被水母狂電的省思




可切換總統制──被水母狂電的省思    許文泰


有在海邊游泳過的人,可能有被水母電過的經驗。那種電到皮膚,出其不意的刺痛,感覺不是很好。

有些時節,某些海邊,水母特別多,也特別大隻。我還記得有次去福隆海灘玩水,被電到不敢再下水。從此我再也不去福隆玩水了。

用水母來形容馬英九這個人,起因是他在繼默哀讀秒的演出之後,接見帛琉外賓時,稱讚帛琉水母很友善。

網友聯想到水母是「很軟、無腦,手有毒」,從此成為形容馬英九的笑話。

這樣調侃一個人,不免是有點毒辣,我一直都把這當作一個笑話。

直到今年9月6日特偵組公布監聽柯建銘跟王金平的對話,指控其涉及關說,而後,只消五天的時間,王金平被國民黨撤銷黨籍。

這五天,讓我有一種一直被水母電的聯想,好像在福隆海灘,碧海藍天,很想玩水,但是一直被狂電,很不舒服的感覺。

我很確定,憲法在李登輝任內修來修去之後,兩任總統(陳水扁跟馬英九)已經徹底完全找出其各種漏洞,而發揮的淋漓盡致。

台灣的政治體制,不是什麼狗屁倒灶的雙首長制,而是一個漏洞百出的制度。

超級總統制

當國民黨執政的時候,牠就是個超級總統制。

怎麼說呢?

我們把時序倒過來看。

今天王金平被撤銷黨籍,他的不分區立委資格喪失,於是他無法繼續作立法院長。

用陰謀論的角度來看,也許馬英九計畫了很久,故意讓王金平當不分區立委,以能找一天對他下手。

這種說法有道理嗎?

不盡然。

因為,選區域立委沒有穩上的。而且,在單一選區兩票制實行之後,出身高雄的王金平,在高雄選上區域立委的難度很高。

他畢竟是一個地方派系出身的立委,叫他去別的地方選也不太可能。不分區是一個省他力氣,可以繼續讓他當院長的辦法。

他收了這個恩惠,聰明如他,可能也知道會有這一天。

只是不知道會來得這麼快,這麼突然,好像突然被水母電到一樣。

當然,現在王金平的黨籍是否存在在台北地院裁定假處分獲准之後,成了一個懸而未決的狀態。
所以,讓我們來想想,這個兼任黨主席的總統權力有多大。

第一,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下,每一個選區的立委只選出一名,任何政黨最多只會提名一個人。於是,提名權變得非常重要。

但提名權,在國民黨與民進黨的現行內規下,黨主席的裁量權力都很大。所以,任何立委如果與黨主席意見不一致,就要擔心下次拿不到提名。

這是為何各立院黨團的「黨紀處分」好像殺手鐧一樣,而國會議員,在很大意義下,已經變成黨主席意志的執行工具。

當立委只會執行黨主席的意志,而不在理會地方民意(區域立委)或一般民意與專業修養(不分區立委),這樣的執行跟所謂代議政治的目的,已經背道而馳。

除非,除非,黨主席永遠跟民意站在一起。

但從多數民意反核完全得不到這個馬主席任何的理睬的一件事來說,我們知道,把理想寄望在一個人的身上有多麼危險。

接下來我們可以問,難道黨主席一定得由總統來當嗎?

當然不一定。

但是,總統一定有當黨主席的強烈動機。因為一旦總統不是黨主席,總統的意志很可能常常受到這個黨主席以及立法院的制肘。

這事從馬英九在2008年當選總統後,急於自己當黨主席,把吳伯雄換下來一事,可見端倪。

那麼,給定我們選出一個總統來,好事壞事都歸因給他的情況下,總統當然希望能遂行他的意志,依他認為最好的方式來做。

那總統有沒有足夠的籌碼選上黨主席?

答案是,當然有。

總統有權任命行政院長,而且不需經過立法院同意。

那基本上總統是一個行政權的最終掌握者,除了行政資源,加上台灣的公營、假民營、黨營企業的種種資源,那麼大家當然會去拱總統當黨主席,好分一杯羹。

所以,總統既有動機,也有籌碼選上黨主席。所以,總統兼任黨主席變成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總統因兼任黨主席因而掌握立法委員的提名權,因而擁有實質掌握立法院同黨黨團的實力。只要這個黨團是國會中的大黨,那麼,這個總統等於是實質上在任期內、在政治體制上專斷了整個國家。

這種行政立法意志一致的情況不好嗎?

這當然不一定不好。

但是,在台灣的運作情況下,就非常不好。

我們可以想想內閣制的運作:在內閣制裡,總理本身是國會議員,這位國會議員本身是個明星議員,有足夠多其他議員的支持而能當上總理。所以,總理等於是代議政治中眾多代議者中的公約數。

在內閣制的運作中,行政與立法的意志通常是一致的。然而,內閣制的情況是說,我們從眾多異質的代議者中,找到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人,然後,這個人的施政,也要能夠得到眾多代議者的支持,否則的話,他可能隨時會被弄下台。

換句話說,在內閣制中,總理的行政權有相當程度的「代議民意」的制約,如果代議民意可以真實反應民意,那內閣制運作下,總理的施政就不可能偏離民意太遠。

一旦太遠了,就是下台。

反觀台灣現行的制度,大家一時的激情,在兩個人之間挑了一個,然後,這個人不管多好多爛,我們要跟他相處四年─你能想像在水中被水母電四年的痛苦嗎?

所以,我們選上一個人當總統,給他權力綁架同黨的立院黨團。

只要他的黨是國會中大黨,除了輿論與司法以外,這個總統的意志於是不再受任何實質的制約。於是,這是一個幾乎完全忽略代議政治的超級總統制,選立法委員等於選花瓶。


可切換總統制

當然,前面的論述的一個重要條件是,與總統同黨的立院黨團是國會中大黨。

如果該黨團是少數黨,怎麼辦?

這個就是當時民進黨執政時朝小野大的局面。

總統還是可以遂行其意志於同黨黨團,但是,種種施政措施卻會受到另一黨的制約。如果這個總統很誇張,那我們說幸好有另一黨的制約。然而,這創造了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環境。

所以,不論是好是壞,這都是一個「跛腳總統制」。

這種情況會不會在內閣制的國家中發生?

答案是當然不會─因為總理的黨永遠是國會最大黨,否則他/她不會成為總理。

所以,總結來說,台灣是一個「可切換總統制」。當總統的黨在立法院裡面是多數黨,那麼台灣政治體制所執行的是「超級總統制」;但若是少數黨,則是「跛腳總統制」。在兩種情況下,都不如內閣制。

選總統的好處

在總統制之下,會有某種程度上的穩定性(看看日本過去十年換了多少總理),以及那種選民直接選人的爽快(香港人現在似乎很渴望這種爽快)。

我們先是經歷了一個蠻幹硬幹的跛腳阿扁總統,然後再被一個專斷而不知民間疾苦的水母總統狂電。

試想,如果今天台灣實行的是內閣制。在國會議員有某種程度自主權的情況下,在民意多數贊成停建核四的情況下,若總理堅持續建核四,他早就下台了。

另外一個內閣制的好處是,可以讓優秀的總理幹很久,可以讓不適任的總理很快下台。

本來「選賢與能」就是一個trial and errror,人們怎麼有辦法保證不會看走眼(像是被台灣之子或溫良恭儉讓的假面給騙了)。我認為這個彈性很重要。這是很重要的制約。

有了任期保障而沒有這個制約,這樣的制度給了總統肆無忌憚的空間,人們的無奈於是成為必然。

同時,台灣的罷免總統制度門檻很高,而彈劾總統也需要2/3立法委員同意。如前所述,台灣有兩種總統制,在超級總統制模式之下,與總統同黨的立法委員沒有膽量去彈劾總統。在跛腳總統制之下,彈劾倒是有可能成案。

內閣制或許有其他壞處。另一種可能直接的壞處是,某種選制下,選出來的議員被某種利益團體所把持。好比說,在台灣,長年來地方選舉都被以農漁會為首的地方派系所把持。

在這種情況下,出任總理的人,可能變成這些地方派系整合出來的頭。可能很欠缺理想性,也沒有任何改革的動能,而成為既得利益者的保護組織。

這就是之前所說,實踐內閣制好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如果代議民意可以真實反應民意」。

或許可以想像,在內閣制之下,真的出任我們總理的,可能變成了王金平。

王金平當總理,跟馬英九當總統,那個好?現在或許說王金平好。但是,那種情況下,可能會有另一種讓人難受的小圈圈政治。

在總統制之下,反而容易出現一個明星,像是出現一個蜘蛛人,一下子幹掉所有人,而不至於老受制於小圈圈政治。如何避免小圈圈政治是內閣制的課題。

中間選民沒有中間的選項

經濟學裡面有個有名的中間選民定理(Median Voter Theorem),說的是,當有兩個選項對決的時候,多數決的結果會是中間選民(嚴格說是中位數選民)喜歡的那個選項。

請注意,這個定理,並沒有說兩個選項會是位置靠近中間的選項。中間選民當然最喜歡中間的選項,但是,如果只有兩個極端的選項,那麼中間選民只好選比較不極端的那個。

如果這兩個選項是兩個總統候選人,並假設總統候選人可以自己選定在政治光譜上的位置,那麼,任一個總統候選人都有動機把自己定位在足夠靠中間,但是仍受極端支持的地方。

這是因為實際運作上,因為極端的動員力大,候選人必須受極端的支持,甚至本身是出自極端。台灣的制度問題是,在超級總統制之下,一個總統可以在候選人階段偽裝成很中間,但是選上之後,由於行政立法兩權一把抓,而罷免或彈劾毫無實際可能,他可以大方顯露自己本色。

這解釋了為何馬英九在選後能大膽談和平協議。在跛腳總統制之下,由於處處受制於立法權,總統於是只能做一些沒有實質意義的,滿足極端的狗屁倒灶功夫。這說明了陳水扁在任內後期,將中正紀念堂改名等等正名活動。

台灣的社會其實一點都不撕裂,一點也不極端。多數人主張維持現狀,關心實質的民生議題。所以,我們,就是大多數其他國家一樣,有一個龐大的中間選民群。然而,因為這樣一個可切換總統制,其實台灣的中間選民從頭到尾就沒有中間選項。

在內閣制之下,由於小黨有比較多的生存空間,而中間選民支持的會成為大黨。

可以想像,在內閣制之下,台灣可能會出現兩大兩小局面,甚至更多可能。這樣制度下,候選人們可以更真實顯現自己的本色,而不再受限於總統選舉下的「中間受極端牽制,極端假裝中間」的局面。

在這樣的情況下,政治有更多可能,更多彈性。

作為一個夾在中美之間的小島,一個面對中國崛起而不知如何自處的小島,我們的政治體制需要這樣的彈性。一方面民意不至於有現在的嚴重失落,另一方面施政者也能更容易找到大家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方案,穩定前進。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這是打手政府






這是打手政府     鄒景雯 2013/09/25

這是個什麼樣的政府?

一句話,名副其實的「打手政府」。

怎麼這樣說?

一一數落給大家聽。

這個總統,一手打在立法院長的背上,要他立刻回台說明。

這個主席,一拳打在黨員胸口,要他知所進退。

這個閣揆,一掌打在國會臉上,說已經做好沒院長的準備。

另一棍打在法務部長腿上,要他負責離開。

這個總長,向上密告,打跑了頂頭長官,向下逼供,打壞了特偵名聲,檢察系統在問:「誰是打手?」

這個政府,輾平稻田,打滅農婦的希望。

這個軍隊,打開禁閉室,關死人家的孩子。

這個縣令,再啟怪手,打爛人民的房子。

這個集團,連藥房也不放過,打垮了父親最後的尊嚴。

這個政府,怎樣也要油電雙漲,打扁了人民的荷包。

這個政府,強推半吊子證所稅,打趴了股市,同時打昏了股民。

這個政府,把經濟打成四小龍之末。

這個政府,讓薪資倒退十六年,打悶青年的就業,打壞中壯的規劃,打擊老年的終養。

這個政府,鼓吹兩岸服貿,把企業、國民打去中國市場發展,最後,非得把兩岸水平打成一塊,才願罷手。

就因為這個「打手政府」太威了,嚇得國民黨立委不敢監督,馬上昏頭、蓋錯章,趕緊把難題丟給在野黨。

也因為這個「打手政府」打上了癮,打遍了全民各業,無人可打,於是開始打自己,宣布黨大會要延期,百年老店的招牌被打下了地,還打出一個後遺症:這個政府把人民當敵人來打,於是採取軍事準備,嫌孫逸仙館易攻難守,決定下月改去易守難攻的中山樓。

好笑的是,這個「打手政府」的主席與一千多名黨代表同志們,開個會,要守什麼?

要攻什麼?

躲進了草山,成了甕中之鱉,那是要昭告凡挨打的全民,屆時可以來此甕中抓鱉?

清算至此,這是不是「打手政府」,這個政府多是「打手」,有理沒理?



希望台灣還有明天,願上天與民同在!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權鬥大戲,請懸崖勒馬



權鬥大戲,請懸崖勒馬    林濁水

「我們是要眼睜睜看著台灣的司法淪入『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情境?如果我們不能嚴正面對這樣的弊案,台灣將走上無限沉淪的處境。」

馬總統話講得好不嚴重,那麼柯建銘到底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必須要動用到國會議長進行關說,否則柯建銘就會被「無權判死」?

其實,馬總統指的是蔡同榮向特偵組檢舉柯背信撈走全民電通1200萬的案子,這根本是個烏龍案,因為柯從來就不曾從公司搬走什麼1200萬到任何人口袋中而造成公司任何損失,所以特偵組受理,轉地檢起訴後,一、二審雖判有罪,但又判可以易科罰金18萬,而更一審則無罪,然後一、二審、更一審檢察官又都不上訴。

因此這案子,法、檢本質上是在特偵組的壓力下依照大名鼎鼎的檢察官朱朝亮的名言「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的心態在辦事,而不是認為柯真的有罪,否則在2008後盛行辦綠不辦藍的情形下柯根本不可能有這樣便宜的下場。
 
這案子會一直進行到更一審,並不是檢察官如慣例的一再上訴,相反的,是柯實在氣不過司法體系這種朱朝亮模式的惡風,不願接受律師勸告息事寧人而上訴造成的。
 
一、二審都不上訴了,更一審無罪後,高檢再上訴當然就非常無厘頭了,縱使真的上訴,法官也判不出什麼大名堂的刑責,更何況無罪是最合理的結果。

這樣,在一、二審有罪都不請人關說,更一審無罪後反而要動用國會議長大張旗鼓關說,無論如何都是超無厘頭的事。
 
馬總統這麼「重視」人權,這麼關切這案子,那麼為什麼不也為這案子的源頭-檢察官朱朝亮模式的惡整同樣來個痛心疾首一下?

馬總統你雖不認為這該令你痛心疾首,但一般遇到了的老百姓是非常非常的痛心疾首的。
 
這風波的發生,還有另一個根源,那就是特偵組認為法官陳榮和有一筆髒錢「疑似」入了柯建銘戶頭,所以立案監聽,也所以才聽到了柯和王金平的電話通話。而陳榮和的髒錢「疑似」入了柯建銘戶頭之事也「隨著」很快地發現子虛烏有後結案了。
 
只是,問題來了,這案子是一開始就知道子虛烏有,只是特偵組偽造刑案進行「政治監聽」,還是真有足夠構成立案監聽的依據?

是真的幾年都聽不到什麼嗎?

還是情報收穫豐碩?

為什麼聽了那麼久都沒發現刑案相關內容卻一直不結束監聽?

更重要的是為什麼聽到了王金平談到勇伯後便寶藏己經發現似的,稍加整理整理後很快地便結案?

時間為什麼那麼湊巧?

更湊巧的是,這個檢察官一再不上訴的案子,在特偵組聽到電話後,突然跳進來說應該上訴才對。

馬總統你不知道檢察官以上訴為原則的作法是全世界沒有的台灣奇蹟,也是最令小百姓痛心疾首的嗎?你為什麼非加以力挺不可?
 
柯建銘對整個過程中一再跑法院非常憤慨,天天大喊政治迫害,意思是說他被嚴重迫害。

其實他的全民電通背信案是「被朱朝亮」,依國民黨的標準恐怕不算進入政治迫害的階段;而陳榮和案則是「被水門」,也還不算進入政治迫害的階段;至於關說案,則是「被項莊舞劍」,志在王金平,真正迫害的不是柯,柯只是個媒介。
 
柯建銘在政界雖算是老經驗了,但是在國民黨令他儍眼,史無前例的惡鬥中的,最後在這大案中其實他只是一個媒介而已。這大案還正因為他喊自己被迫害太大聲了,反而模糊了整個權鬥大戲的真正焦點。
 
至於曾勇夫基本上更只是因為「關說大戲」非把他編派一個角色否則環節有所欠缺,再加上和黃世銘的勢如水火的恩怨順手被拉進去陪葬而已。
 
這場權鬥大戲,竟由誣陷的烏龍小案和水門竊聽開始,迅速擴大到這樣煙硝迷漫全台的境地,真是奇蹟,呈現的與其說是馬英九風格,不如說是黃世銘風格:動作劇烈,舉止粗魯,漏洞百出,目無法紀,冷酷無情,敵我分明,虛構扯謊,凶煞十足。
 
辦高植澎、宋楚瑜案後他這強烈的風格很快地就名揚天下了。等到佔到了總長位置更是儘情發揮。
 
他否認他這次辦案是辦綠不辦藍,因為關說案「人犯」有綠有藍。

他說他這次不是辦綠不辦藍,其實一點也沒錯,根本上,他要辦的根本是和馬對立的藍而不是綠,綠在案子中雖然不可或缺,但綠只是藥引,只是媒介;或者也可以說要辦藍的叛徒或者藍皮綠骨的敗類,被砍頭的全是藍怎麼會是辦綠?
 
王金平的行為是「無限沈淪」!

馬把話講得那麼絕,馬只剩開除王黨籍,拔掉他議長位置一條路了,動作大到這樣的程度,但在短短幾天黃世銘規劃的劇本中被找到的胡作非為的地方卻己經快多到罄竹難書了,接下來還不知道有多少妄為之事會被揭露出來,畢竟群眾有眼。

因此,馬王已經註定兩敗俱傷之局,這一來核彈縱使炸倒王金平,但輻射塵台灣四處瀰漫,更不用說籠罩總統府,後果真不堪設想。
 
難以想像,馬黃兩人竟把情境推到這樣險峻的地步,而且如同柯講的,大戲才正要開始。

台灣的未來真是凶險無比,台灣真的能讓他們這樣搞下去嗎?

這樣下去台灣真會沈淪到底。

馬總統,權鬥大戲,請懸崖勒馬!

這國家是瘋了,國家的瘋狂由特偵組開始。



這國家是瘋了,國家的瘋狂由特偵組開始    林濁水

9月6日特偵組舉行號召「大家切勿錯過」的記者會,從此台灣展開了迄今高潮迭起,迅速地把朝野政黨,行政立法司法檢調,媒體名嘴全面捲入,到現在沒完沒了的馬王大鬥爭。

惡鬥中,總動員部隊的廣泛,固然史無前例,情節變化緊湊離奇,更有如古龍的武俠小說。

這樣一個憲政大鬥法中的各路人馬,含蓋總統,國會議長,立委,政黨,檢察總長,特偵組等,雖都是憲法體制下堂堂正正的顯赫尊貴,但一鬥起來,使用的招數卻都不是正常國家解決憲政僵局的憲政武器,頻頻出手的儘是臆想不到的怪招,甚至旁門左道,渨毒暗器。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說:「特偵組,9月6日發布19頁的新聞稿中,被我發現了9個犯罪。」



第一是非法監聽

第二是監聽來的資料非法使用

第三是非法監督,他沒權力監督高檢署卻去監督

第四,非法公布筆錄

第五,登載不實,林秀濤有調卷,他說人家沒調卷

第六,非法調閱王金平的通聯?

第七,違背法定倫理,他沒有資格移送部長到監察院

第八,非法公布基地台,違反個資法

第九,最重要,就是洩密。

發了一個新聞稿來承認洋洋灑灑的9個犯罪行為,特偵組不是瘋了是什麼?


其實特偵組還不是今年9月6日才開始瘋。

2000年在陳定南推動,陳水扁大力支持下,檢察官們懷著熱情,在高檢署成立查黑中心,2007年法制化成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當年出手很不同凡響,法制化前就先後起訴吳淑珍和馬英九,令人肅然起敬。但是被藍營罵「起訴一個綠的就要起訴一個藍的」,並被台南地檢署以起訴許陽明還以顔色後,馬上就瘋了。

2007年政權輪替跡象非常明顯,9月,起訴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清一色的綠,已是瘋狂;2008年7月,特偵組起訴卸任內閣首長杜正勝、施茂林、李逸洋、林嘉誠、朱武獻,居然又搞清一色,益加瘋狂。

柯建銘的背信案案子就是這一個被曾承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陳瑞仁指出「辦案對象群組化」的瘋狂背景中,緊接在杜正勝之後幾天被起訴的。

這案很烏龍,是民進黨內鬥中反柯人士向特偵組檢舉的。


特偵組依法本來偵辦範圍有明文規定,是限定在高官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和選舉時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而柯案是民間公司的金錢往來糾紛,根本不在特偵組管轄權限之中,特偵組竟一頭熱地瘋狂地違法偵辦然後交地檢署起訴。

這案子,扣案證據,和多數証人證詞都足以證明柯沒有背信侵吞1200萬抹消自己欠債動機,也沒有造成公司損失1200萬的結果,卻被濫訴,一、二審並判可易科罰金18萬的罪。

沒想到這樣一個小之又小的烏龍小案,一路發展出關說,違法竊聽,及黃越宏指出的一連串違法9招,然後檢察總長把法務部長甚至行政院長全擱在一邊,認為自己和國會議長的衝突是憲法44條五院之間的院級衝突,顧不得颳風來襲風雨交加,夜奔總統府請總統「行使憲法44條」的職權。




然後,馬總統把介入國民黨「黨內司法機關考紀會」的層次,從「偷偷關說」提昇到「堂皇坐鎮施壓」以處分王金平。

動用國民黨撤銷黨籍的「家法」以達到一併把王金平根據「國家公法」由人民以兩票制,直接依「名單」選出的國會議員兼由國會議員票選出的議長兩個身分一併剝奪,然後再回頭違背家法把自己的黨章規定給王金平的20天申覆機會也剝奪,火速送公文到中選會,要中選會註銷王金平立委身分。

中選會本來是合議制機關,對這涉及議長職位的憲政大事,省掉了召開委員會議的手續,主委擅自裁定,加班在下班時間把文發文到立法院要註銷王立委身分。

在過程中,旁門左道橫行,暗招怪招毒招多到令人眼花瞭亂。

怪上加怪的是王金平接了怪招後,同樣以怪招還手。而且馬黃大軍怪招儘管無數,王金平的怪招卻只有一招:向地方法院民事庭申請假處分。


而這一招居然威力無窮,馬黃的千招百招全被這招化解,看來,他的議長位子就要這樣繼續坐下去了,真是太神奇瘋狂了。


本來解決憲政僵局的有憲法44條的總統協調權,一般國家有倒閣,解散國會,公民投票,總統否決權,內閣覆議權不等的機制。此外,常態上,政黨還拌演各憲法機關順利運作的機制,政黨因此被稱呼做準憲法機關。

但是我國多次修憲後這些機制七零八落,不堪使用;但縱使如此,憲法機關和準憲法機關有爭端,要法院處理,應該是憲法法庭至少是行政法庭來承擔;而如今馬大總統卻是由檢察總長借刑事烏龍案件和「行政調查(?)案件」透過特偵組非法發動,風潮一發不可收拾後,竟由地院民庭法官四兩撥千鈞地發揮了總統憲法44條的功能。


這國家不是瘋了是什麼?

當馬總統以國民黨家法做工具處理憲政僵局,而國民黨又長期阻擋政黨法的立法,在法律上政黨和一般人民團體擺在一起,於是國家憲政機關憲政之爭就成為私權糾紛由民事庭處理了。


這樣國家就瘋性十足了。

國家還要瘋下去嗎?

走到這地步我們還能不嚴肅地面對修修憲問題嗎?

「這國家瘋了」柯文哲說得沈痛精準;「該修憲了」柯文哲說得更正確「實在」。


監聽、濫訴、關說:柯建銘自請紀律調查的重大意義


監聽、濫訴、關說:柯建銘自請紀律調查的重大意義      林濁水

在這一馬王對決風暴中,國民黨以「反濫權關說」做攻擊主軸,民進黨從程序正義角度攻擊非法監聽,王金平則以濫權上訴回擊。三方纏戰到現在,從民意支持度上看來國民黨大慘,王金平大勝,但民進黨,柯建銘也都受挫。

原因在那裡,試從民眾對三罪反感程度,認定犯罪與否難易,法律上處罰強度三個角度來探討。

一、民眾對三罪反感程度:

濫權關說,非法濫監聽,濫權上訴都令人民痛恨,也都涉及非法,但民眾因人而異,對三濫厭惡的程度仍有不同。

濫訴,不管是濫起訴或濫上訴,民眾都深惡痛絕;濫權關說,人民的惡感其次,比較沒像對濫訴一樣痛恨,有時,甚至因為濫訴太令人痛苦,又太泛濫,於是有時「關說」反而被當成了維護正義的救濟手段;非法濫監聽,若不是做大生意或從政,也不是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一般小百姓比較不會感受判濫監聽之痛,有的甚至認為縱使不符合人權原則,但特權人士就該被聽一聽。

二、對三罪法律上處罰強度:

檢察官濫權追訴罪最重,刑法125條規定濫權追訴,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監聽違法,罪也重,如違法監聽用來圖謀商業利益,可以判到7年,一般違法監聽罪可以判到5年,洩露監聽資料判到3年,也不輕。

但關說,不是刑法規範的行為,公務員犯了,假使不收賄,那將只接受行政上的「嚴厲處罰」;至於立法委員,依〈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如對進行中的案子「遊說」,則依國會自律原則,由紀律委員會議決,最高處罰只有停權半年。

三、民眾對三罪認定犯罪與否難易:

濫訴雖然泛濫,人民最痛恨,但濫訴罪最難成立,因為他成立的條件是檢察官「明知」受害人無罪卻加以追訴,這幾乎是不可能找到証據的。

監聽更泛濫,違法證據都在檢調司法機關,依邏輯上最容易證明,這些證據既然都掌握在檢調手裹,人民不可能拿到,只能恨得牙癢癢,但是是洩露監聽資料與否,以這次來說清清楚楚。

關說也很普遍,證明難度在前兩個的中間,這次假使不透過違法監聽,恐怕不會有什麼「証據」,關說要定罪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怎樣定義「關說」的問題。

首先,我們的刑法根本不理會關說,既不加以定義也不加以處罰;「關說」兩個字在法律出現的地方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8條規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但<迴避法>還是沒定義「關說」是什麼。

「關說」的定義在迴避法施行細則第4條中定義:「所稱關說、請託,指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依這定義,要認定柯、王和檢察官間符合關說、請託的條件,必須是他們都明知柯確實有罪,或用不當手段向檢察官施壓才能成立。

只要兩條件都不成立,那麼,王縱使打了電話,也只能是像王說的是關心浮濫上訴而不是關說─王說他是關心不是關說,很難說他站不住腳。

而且,假使柯的背信案是寃,那麼王打電話是不是「不當關說」反而成了糾正錯誤寃案的「正義關心」。這也是王不像民進黨把炮火集中在濫權監聽,只把濫權監聽當做第二個攻擊目標,10日一下飛機炮火馬上集中在攻擊濫訴的理由。

王的策略顯然大獲成功,在國民黨,馬,柯,民進黨四者中間成為唯一大贏家的理由之一。

既然「關心」無論刑法或行政罰都沒事,於是,王可能觸犯的就剩下<立法委員行為法>了。這法律對立法委員行為規定得比<迴避法>嚴格。

<迴避法>中沒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的,可以叫他「關心」不能叫他「關說」的,一概都概括在不當「司法逰說」中而加以禁止。

但是,王的通聯電話雖然談到了柯的個案,但他和曾勇夫甚至許守煌的電話中沒談個案,只要求對方要重視濫訴的通案,仍然不能算是不當的「司法逰說」,甚至反應了苦民所苦的正義之聲。這是王有利的因素之二。

王違法不只難認定,縱使違法也只是停權半年,而特偵組違法既清楚,而且可以判到5年那麼重,因此特偵組跳出來以洩露非法偵查得到的資訊檢舉王,柯,就等於不惜以洩露自己殺人放火大罪來指控別人偷竊一一樣。

荒唐到社會嘩然,這種在刑法判刑和行政罰上不對稱的玉石俱焚,令社會無法不感受到強烈的政治鬥爭氣息而引起反感,這是馬大敗的原因之三。

奇特的是在王大勝、馬大敗的局面下,依現有的民調看來,攻馬濫權監聽比王更認真,炮火更猛烈,動員人力規模更遠不是王比得上的柯和民進黨不只沒受到肯定,反而受傷不小。

例如有48%比22%多數認為民進黨應該以黨紀處分柯建銘,41%的人要他辭職;蘇領軍力戰後在TVBS12大政治人物聲望民調中反而得分下降了4%和王上升15%成為鮮明對比。

這次風暴中,沒有人做過濫起訴的民意調查,但以迄今公布的民調推測,似乎民眾認為柯建銘背信案的不多恐怕是柯和民進黨失利的最合理理由。

如果民意確實如此,縱使王的「關心」可以因為和「通案」做說詞而過關,但在王為通案,在柯仍然是道地的個案,而這個案又並非源於濫訴,那麼柯受重傷就難以避免了。

因此柯只有清楚地把他的案情交代並成功說服社會多數他是寃案苦主才有翻身機會,這也是我一再主張民進黨要公開調查柯建銘的理由。

民進黨雖然拒絕,但陰錯陽差地,現在出現了一個更好的機會。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董事林永頌及執行長林峯正16日一面到監察院,檢舉黃世銘及特偵組違法濫權一面呼籲立法院把王金平,柯建銘送紀律委員會調查處理兩人被被指控的關說行為。
柯建銘終於宣布將自請移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接受調查了。

20多年來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懲處成功的案子只有兩件,因此受理了柯建銘這個案子後,紀律委員會能發揮什麼功能社會普遍懷疑。

但在目前空前憲政危機動員出來的社會壓力下,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恐怕沒有不認真處理的空間。
這一來雖然國民黨佔多數的紀律委員會會做成什麼結論現在還難以預料,但由於整個憲政危機的原始源頭是柯建銘背信案是不是寃案,這案要弄得清,柯王是否違法關說,特偵組如何違法監聽並洩密所有的過程勢必一併被迫公諸於世。

當各種對涉案各方有利不利的內容更充分地被公開檢驗後,整個憲政危機中的法律,道德和政治是非和責任將更清楚。

柯案並不是太複雜的案子,但畢竟也不簡單到幼稚園小孩就懂,因此在事實儘量揭露後,再加上社會有一定比例的人成見仍強烈,只有立場沒有是非,是否寃案社會仍有有不同看法,但我從這兩天的資料研究對比起來,發現柯能說服除了極端份子外的社會多數人的機會遠大於不能;何況,在眾口爍金的現實下,紀律委員會的審議畢竟是柯和民進黨翻盤的唯一機會;再說縱使最後發現審議起來對柯害大於利,但,是非的澄清畢竟是爭端止息的必要條件,真相揭露後對社會長遠的發展仍是有利的。

台灣不修憲,將來危機將不斷,這不是透過柯案的還原真相就會被解決的,但還原柯案的真相畢竟可以使整個事件的是非更加清楚,而使得惡意掀起的風浪可以被壓制下去,使台灣有一段比較不劍拔弩張的喘息空間;假使在澄清真相的過程中憲政體制的結構性致命缺陷能充分顕露,因而集成憲政改造的方向和動力,那就更使台灣因福得福了。

笨蛋,問題在負債!



笨蛋,問題在負債!     數字台灣
 
馬英九在就職總統三週年演說大談「世代正義」,不過,只要檢驗他三年來施政,帶給台灣下一代的是龐大的社會赤字、巨額的財政負債,如此不公不義,竟敢奢談世代正義,真是厚顏無恥!

「笨蛋,問題在負債!」


五年多前,馬英九給了台灣人民一個非常肯定的承諾:「達成633、絕不舉債」。

當時,無視於美國二次房貸金融風暴已經衝擊全球,馬英九把台灣的一切押注在中國上;一時間「準備好了」、「馬上好」的廣告席捲台灣。


2007年11月29日,馬英九宣布以「愛台12建設」推動633,強調「絕不舉債」,更可讓政府「每年有2千億到4千億盈餘」。

現在的結果卻是:馬英九創紀錄的五年舉債超過1兆8千億,不僅633跳票,連黃金十年都不見蹤跡。現在的慘狀更是:舉債無用,人民收入減少,但物價卻飆漲,房價更是漲到大家都買不起。


表一:1993-2013政府舉債表


執政者
期間
舉債額度
平均每年舉債
國民黨
1993-2000
8
18,851億元
2,356億元
民進黨
2001-2008
8
14,028億元
1,754億元
馬英九
2009-2013
5
18,247億元
3,649億元

表二:馬英九每年舉債金額


年度
舉債額
2009
4,137億元
2010
4,772億元
2011
2,956億元
2012
3,577億元
2013
2,805億元

從表一可以了解,民進黨政府是舉債額度最少的執政者,而馬英九的舉債額度,在短短五年內,竟然是兩倍於民進黨八年的額度。

表二充分顯示,馬英九並沒有在任何一個年度達到「絕不舉債」的承諾,而且每年舉債金額都相當驚人。

只是,這些錢都花去那裏了?


表三:中央政府財政餘絀情形


歲入
(百億元)
歲出
(百億元)
餘絀
(百億元)
餘絀佔
歲出
2007
164
156
8
5.4
2008
164
162
2
1.4
2009
155
171
-16
-9.4
2010
150
165
-15
-9.5
2011
165
179
-14
-8.0
2012
173
194
-21
-10.8

2012年為預算案編列)

號稱馬上好、633、準備好了、絕不舉債的馬政府上台後,政府財政惡化情形令人瞠目結舌,國家債務對國人造成的負擔愈來愈重。

觀察近年來政府財政情形,政府財政入不敷出的狀況日趨嚴重,並不如馬英九聲稱的經濟回春而有改善。

以表三為例,2012年短絀額度已經佔歲出的十分之一以上,等於政府要支出100元,未來將面臨錢包裡還差11元的窘境。而這種窘境,就是馬英九上台後就開始了。

表三的資料也顯示,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的2007和2008年,歲入大於歲出,意思就是收入遠大於支出(2008年預算為民進黨編列,並執行到5月底,馬英九上台後,就開始敗家了)。

再以2006年為例,不僅也是收支平衡,還創造了166億元的財政盈餘。可見,民進黨遠比國民黨馬英九還會拚經濟。


表四:中央政府債務餘額佔GDP比例


年度
債務佔GDP比例
2008
29.94%
2009
33.07%
2010
33.49%
2011
34.84%
2012
35.70%
2013
36.04%

如果再從政府累積的債務來看,中央政府未償還債務餘額,已經從2008年民進黨把政權交給馬英九時的28.8%GDP,快速增加到2013年36.04%GDP。

馬英九不過五年,債務增加幅度驚人;與民進黨八年穩定維持在28-29%左右相較,馬英九「拚債務」的努力相當傑出。

根據審計長林慶隆在立法院的答詢,台灣公債法並沒有和國際接軌,若採計國際標準,我國的債務佔GDP比例恐怕要上升到45%,如果再讓馬政府繼續拚黃金十年、拚債務十年,台灣的負債會讓子孫百年都還不完!

表五:低收入戶戶數及人數


戶數
佔總戶數比(%)
人數
佔總人數比(%)
2007
90,682
1.21
220,990
0.96
2008.06
87,664
1.16
209,945
0.91
20080520馬英九上台分水嶺
2008
93,032
1.22
223,697
0.97
2009
105,265
1.35
256,342
1.11
2010
112,200
1.41
273,361
1.18
2011
128,237
1.59
314,282
1.35
2012
145,887
1.78
357,436
1.53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2011年7月起實施社會救助新制,調高最低生活費,並排除兄弟姊妹。)

馬英九舉債拚經濟,不僅拚不到台灣的經濟,還導致窮人越來越多。

從表五可以發現,民進黨還在執政時的2008年上半年,經濟發展促使低收入戶數與人數往下降;但馬英九不僅無法讓台灣馬上好,甚至短短五年,讓低收入戶增加了66%,低收入人數增加了70%。

有形的負債,最具體的就是財政赤字,以及貧富差距、南北失衡、城鄉失衡更嚴重等等;無形的負債,就是他自誇的主權、人權、環境權,都讓台灣「債台高築」,成為下一代難以負擔之重。

馬政府強迫下一代背沉重債務,這叫做世代正義嗎?

貧富差距拉大,房價飆高,讓這一代普遍成為窮忙族,下一代更成新貧階級,南北失衡、城鄉失衡更嚴重,則讓很多中南部、鄉鎮出生的新世代,幾乎一出生就注定淪為二等公民。

主權方面,馬吹噓兩岸和平,卻是以矮化台灣、接受一中、終極統一、讓中國對台灣予取予求為代價,以漸進式投降換取暫時的和平,台灣生存的基本正義都沒了,世代正義更蕩然無存!

人權方面,新聞及言論自由倒退、黨政不分打擊在野黨對手、公器私用謾罵異議媒體、對集會遊行權限制更緊…,種種民主倒退,如果馬繼續執政,下一代恐將重新淪入專制統治。

美國開國先賢富蘭克林說的好,「次要之惡是說謊,更大的罪惡是負債…,欠債的人常謊話連篇。」

馬政府最大之惡,就是害台灣主權、財政、公義…都負債累累,卻還夸夸其談、謊話連篇!


馬英九登基五年了,2008年選擇馬英九、2012年繼續相信馬英九的人,你們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