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濫權監聽國會,重創憲政體制,知名憲法學者、淡江大學國際學院教授許慶雄2012年9月28日 表示,國會不可能是犯罪主體,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總機,明顯濫權違法,民主社會絕不能容忍;台灣雖然從戒嚴走向民主,但包括檢察總長在內,還有大量司法人員不具備現代民主法治素養,需要「再教育」,否則台灣離真正的民主國家還很遙遠。
國會殿堂上演「竊聽風暴」,許慶雄受訪表示,監聽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通訊秘密自由」,對言論自由是無形的打壓,當人民隨時處在被監聽的恐懼中,連說話都會有心理壓力,還有誰敢批評政府、指責政府違法失職?
國會不會犯罪 不能成監聽對象
許慶雄質疑,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等於是以整個國會為主體進行監聽,「國會」並不會犯罪,怎麼會成為監聽的對象?
在國外,只有綁架案或立即明顯的生命危險,檢察官才可以聲請合法監聽,台灣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已經過度寬鬆,特偵組還利用關聯性「一案聽到飽」,完全無視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他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人民只要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可能性」,檢察官就可以聲請監聽,三年以上的罪名多如牛毛,「可能性」更是抽象的概念,這種規定「有跟沒有一樣」,國會當年不明就裡通過這種惡法,如今自食惡果,應該重新修法。
許慶雄感慨,最令他驚訝的是,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竟然還敢公開講,明明刑事案件還在偵辦中,黃居然可以毫不掩飾、堂堂正正說他去向總統報告,「簡直像法律只能管一般人民、管不到他,所以他可以不用怕法律」;殺人犯如果公開自白,卻不用負任何責任,社會對犯罪還會有警戒心和畏懼感嗎?這種檢察總長,社會怎麼能容忍?這已經不是道歉可以解決的問題。
許慶雄沉痛指出,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甚至開記者會公布監聽資料,已經很嚴重了,總統竟毫不猶豫接受,還主動打電話去「關心」媒體;總統、檢察總長連基礎的法律常識都不懂,台灣怎敢侈言自己是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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