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園區BOT到底哪裡「不正常」─徐嶔煌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對富邦的松山文創園區喊話說:「一切都合法,但是社會觀感不好」。
郝龍斌對自己BOT出去這麼多土地,也信心滿滿地說:「檢調都查過,都合法。」
但,怎麼看就是怪啊!
遠雄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光復南路口這麼精華的地段,可以蓋飯店、百貨公司、電影院、辦公室、停車場,每年有機會可以賺個一百五十幾億,台北市只能分到「零」。
這種BOT案,怎麼可能正常。
但,為什麼合法?
魔鬼到底在哪裡?
下面的流程,是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的BOT案件的專案進度流程。
國內的BOT案為什麼有這麼多問題?
因為,從一開始,縣市政府、或其他行政機關外包請人家做「可行性評估跟規劃」時就出問題了。
也就是說,在流程圖一開始的地方就歪了。
在這個時候,負責評估的外包公司,可以透過「估價報告」來做手腳,比如說低估土地的價值,或者高估BOT案營運的困難度。
做點手腳,就會讓廠商爽賺好幾個億、政府損失好幾個億。
再來,由於BOT不受議會或民代監督,決定誰得標的「甄審委員會」就是關鍵。
評審委員的組成,有兩個部份非常有爭議:
一是市政府的官員可以兼任評審委員,變成球員兼裁判,如大巨蛋案,21個評審委員就有7個來自台北市政府的官員。
二是有些大學院校的學者,長期與政府配合,負責審查標案。
因為配合度高,政府愛用,他們成為政府的「御用評審委員」。
只要透過「市府官員」+「御用評審委員」,政府首長就可以掌握評審委員的投資意向,決定由誰得標。
三,由於偏差的程序,可以讓市政府的BOT過程綁住特定廠商,這樣大的利益,自然會吸引靠BOT賺錢的「BOT垃圾」出現。
這些人幫忙政府部門提出「評估與規劃」時,會刻意針對諸如工程的工法、建築方式、設備規格等等,用專業、一般人不懂的術語設下關卡。
爲什麼?
因為只有他們知道怎麼「破關」,所以當招標完成後,他們會遊說廠商付出很高的報酬,教廠商怎麼破關。
好,那當初為什麼要「高估經營難度」或刻意低估「資產價值」?
以某「文創園區」來說,在政策上本來就是以「古蹟再營造與維護經營」為目的,可是「BOT垃圾」的規劃案會告訴你說:「哎呀,單單經營古蹟會賠錢啦,沒有廠商願意做啦」,所以,要開放廠商搞「商場」、「旅館」、「購物中心」、「辦公室」,才有廠商敢來標啦!
結果,打著清高、「照顧文創」的糖衣,其實包裹著「財團賺大錢」的內涵與魔鬼。
糖衣是他們告訴我們的:
因為「照顧文創」會賠錢,所以政府給財團超低的權利金、租金,送財團五十年的地上權是合理的。
「人家很辛苦經營,你怎麼忍心跟他收很貴的租金跟權利金呢?」
結果,真正最賺錢的魔鬼藏起來、反而沒有被納入評估。
大巨蛋的那些「高級飯店、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電影院、辦公室」,通通沒有被納入價值評估,當財團賺大錢、人民只能乾瞪眼。
政府希望人民看到的,只有「很難經營、可能會賠錢」的大巨蛋或文創園區,權利金或租金,財團繳得少、甚至是零,應該的。
美河市雖然不是BOT案,但美河市也是透過低估資產價值,達到圖利廠商的目的,這些手法,如出一轍。
好啦!你可能會想問,評審委員可以決定誰得標,但到底為什麼評審委員會變成這些縣市首長操弄BOT案得標結果的工具?
很簡單,因為這些BOT案,都採「最有利標」決定,而評審委員的產生方式,則是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什麼意思?
說明一下,政府的標案有兩種方式:
一種叫做「價格標」
也就是說,我有土地要賣,大家出價來標,出價最者得標!
或者,政府找人蓋辦公大樓,廠商出價最低的得標!
完全用價錢分勝負的,叫做「價格標」。
另一種是「最有利標」,BOT就是用這種方式。
也就是說,不論價格,只要評審委員覺得,這個廠商是最好、最棒的,就得標,這叫做最有利標。
換言之,你也可以稱之為「好棒棒標」,因為,不看價格、只看評審委員「按讚數」嘛!
郭台銘說「魔鬼都在細節裡」。
真的,既然評審委員的「按讚數」很重要,可見魔鬼就在這裡。
爲什麼BOT常常怪怪的,問題就出在那個「評審委員產生」的方式裡。
BOT案的評審委員產生方式,大都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來選出評審委員,這些人再來決定誰得標。
那麼,這些人怎麼產生呢?(http://ppt.cc/8Ph~)
關鍵在這個準則的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七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廢話省略)⋯⋯擬外聘之專家、學者,應經其同意後,由機關首長聘兼之。」
幫你白話文翻譯,簡單說,就是機關首長,決定誰是被聘任的評審委員。
評審委員的大老闆,就是縣市長、或機關首長。
換言之,機關首長決定評審委員,評審委員決定誰得標。
這個法源根本就是把權限給縣市長找出好配合的評審委員、他們比較方便操作把BOT案給誰!
法律的後門沒關上!
無論這些首長有拿錢還是沒拿錢,法律都給了他們這麼寬廣的空間啊!
所以好棒棒啊!
台灣的BOT案,政府各單位都可以說了算,連那個大鵬灣國家風景管理處,都可以決定要把小琉球的土地BOT出去啊!
現在最需要的就是,就是趕快把這些後門堵起來!
不然,連小琉球的國有地都要BOT給財團啦!
這些後門,會讓台灣的土地,一點一滴的BOT給財團!
(大鵬灣BOT的遴選條款給大家參考http://ppt.cc/TiBo)
這些可怕的魔鬼,是人自己創造出來的。
人民授權立委、立委決定法律,給了政府「一切合法」、爽到財團的BOT空間,那,最後到底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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